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五条全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此标准完整的代号名称: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中的 T ( “推” 字的拼音字头)表示这个标准属推荐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用。
2、能,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养殖场***的补偿范围包括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为被征收者提供周转房时所用的费用。
3、在农业标准体系中,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并存。强制性标准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遵守,如食品安全标准等。推荐性标准则是鼓励企业***用,但不强制执行,如生产管理指南等。这些标准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层次进行分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
4、***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首要职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予以强制执行。这些标准包括对掺杂、掺假食品的一般禁令,对食品中不同化学残留允许量的具体限制,对产品本身的标准规定以及对加工操作规程标准的规定等。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法规的主要部门为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环境保护局。
1、以下是具体的技术原则:实施全面规划,遵循***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严格遵守禁养和限养区域,现有养殖场需按期调整。结合城乡规划及环保和畜牧业发展***,制定详尽的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养殖场布局,远离水源保护区。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3、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中,首要措施是确保排水设施的完善和畅通。这些设施应避免明沟设计,***用雨污分流系统,以提高废水管理的效率。对于规模化养殖场,如果布局集中,推荐***用废水集中处理模式,便于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第二章规定了适用范围,涉及法定目录内畜禽遗传资源的活动均受法律约束,包括蜂、蚕资源的保护和生产经营。 第三章强调国家对畜牧业的政策支持,要求县级以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提升行业整体实力。
该标准以我国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为依据,详细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后期运行维护的必要技术标准。这包括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从初始设计到最终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HJ 4***-2009标准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9年12月1日出版的一本关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的规范著作。这本书是由该出版社的专业团队编撰的,旨在提供针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工程技术指导。全书***用大16开的开本设计,具有清晰的阅读体验。
本文档详细阐述了HJ4***-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各项内容,旨在为养殖业的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指导。首先,适用范围部分明确了该规范适用于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它涵盖了整个养殖过程,从设计到运行和维护的各个环节。
干清粪吧。根据环保部的HJ 4***-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干清粪工艺是:指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现在很多的养殖场都是***用干清粪的方式的。
该标准仅适用于法律允许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和放牧区的养殖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不适用于畜禽产品加工生产地的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6)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2009)该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30日批准,12月1日起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1987)、环境保护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2009)、农业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8—2006)的有关要求,猪粪需***用堆肥发酵以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陆地表面上的动态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是2002年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其中的功能地表水体是指陆地表面上的动态水,即河水、海水、雨水等。
以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和技术,遏制畜禽养殖污染恶化趋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结合我县生态建设规划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畜禽养殖业必须设置废渣的固定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要有防止粪液渗漏、溢流措施。用于直接还田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直接将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他环境中。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应符合特定的无害化环境标准。
**地表水富营养化**:畜禽粪便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在雨水冲刷下易进入地表水体(如河流、湖泊等),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藻类大量繁殖,消耗水中氧气,造成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畜禽粪便的贮存 1 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 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一04-01实施)中,对畜禽粪便的贮存做了明确规定。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即恶臭浓度(无量纲)不超过7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污染防治应坚持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 地方***环保部门在制定环保规划时,应考虑当地养殖污染现状,并纳入规划。 新的畜禽养殖场建设或改造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获得相关批准,同时提出废渣利用方案。
2、区、县(市)、乡(镇)人民***应当逐步建立集约化畜禽养殖区,引导畜禽养殖户向集约化畜禽养殖区集中,实施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乡(镇)人民***应当按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分工,做好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3、禁止在特定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已建成的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同时落实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 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关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五条全文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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